婴幼儿的眼保健

新生儿已经有光反应,2个月有注视物体能力,3个月开始视线追踪,5个月能鉴别物体颜色、形状,认识母亲。1~3岁完成眼的发育,根据不同月龄,视力在0.2~0.6。

(1)日常生活中注意观察,同时提醒家长定期检查眼睛和视力,尽早发现婴幼儿眼睛和视力异常。

如新生儿出生后,应检查眼睛外观;4个月以上如无视线追踪,对光线不瞬目,需要及时就诊做检查;成长过程中,婴幼儿有无眼睛充血、眼屎增多、怕光流泪、内外斜视、眯眼歪头、视物距离过近的情况;切忌随便滥用眼药水。需要提醒的是,一般情况下婴幼儿的眼睛逐步发育,因此视力在0.2~0.6,属于正常情况。

婴幼儿期容易出现远视和弱视。远视是指婴幼儿由于眼球发育尚未成熟,因此眼球较短,处于远视状态,经过一定阶段的发育,视距才能正常。如果眼球发育不全面,则只能停留在远视状态,视远或视近都不清楚,为了看清物体,就需要调节眼球,特别在看近物时,容易引起视力疲劳更需进行调节。弱视是指视力低下,引起的原因很多,主要是两眼肌肉用力不均衡而使眼球发生偏斜和屈光不正等引起。斜视时,患儿视物不清,感觉不适,因此他们往往只用正常眼视物,久而久之,斜视眼视力下降成了弱视眼,也会影响到另一只眼睛。因此一旦发现出现远视、弱视和斜视,就要迅速治疗。

(2)日常生活中要注意环境对婴幼儿眼的影响。

婴幼儿卧室或活动区域的光线会影响视力的发育,要注意消除和避免不适当的用眼条件;小婴儿应避免让其长时间向同一个方向看某样物品。婴幼儿应有专用毛巾和脸盆,用流动水给婴幼儿洗脸,以防眼睛感染。

(3)注意从小养成婴幼儿良好的用眼习惯,当心眼外伤。

比如,2周岁以内的婴幼儿最好不看电视,稍大一点看电视或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需要控制,一般每天在半个小时以内;看电视时座位和电视保持距离为荧屏对角线5倍长度为宜;发现婴幼儿有故意玩“对眼”的游戏应予立即阻止;告诫婴幼儿避免接触尖锐的玩具或物品,以免自伤或伤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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