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婴幼儿生活环境(居家安全)】
0~3岁婴幼儿意外伤害常常发生在家庭和家庭附近场所。因此,除育婴员对婴幼儿细心照顾、规范操作外,应及早发现婴幼儿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,及时检查、排除意外事故发生的可能。
1、室内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
(1)门密安全
门窗不可装弹簧,要能上锁。除大门外,房门可以被打开。各种门可以加装安全门挡。窗户栏杆的间隔应小于11cm,窗下不应放家具,以免婴幼儿爬高。并应锁上通往阳台的门。落地窗应选用强化玻璃。
(2)地板和楼梯安全
地板和楼梯要防滑,以免婴幼儿滑倒。浴室地面应用防滑垫,并在浴缸和便器边装扶手。楼梯栏杆的间隔不能过宽,要小于11CM
(3)家具和各类生活用品检查
家具应避免尖角和锐边、缺口、木刺等,有尖角的家具食上塑料防护角。将针、刀、刀片、剪刀等尖锐物品上锁。给抽屉等安装防脱落装置,给橱、柜门等装上安全锁扣。
(4)家用电器检查
经常检查家用电器、电线和插座,播座应安装在成人才能碰触到的位置。电饭锅、然水瓶、电熨斗应放置在婴幼儿拿不到的位置。暖气管、暖气片周围要装护栏隔离。
2、家用化学品管理
家庭中的化学品主要包括洗涤用品和药品,前者有各类消毒液、洗涤剂、皂粉、杀虫剂等化学制品。若这些物品不妥善管理,有可能被要幼儿误食,或被打开接触皮肤造成化学灼伤。应做到:
(1)专用药箱妥善放置,严禁在婴幼儿活动场所或卧室中放置药品;
(2)严禁使用饮料瓶灌装杀虫剂、洗涤剂、消毒剂等,以免婴幼儿误食;
(3)严禁使用装有药的瓶子当玩具;
(4)厨房、卫生间的各类消毒液、洗涤剂、皂粉、杀虫剂等化学制品应放入柜中并加锁。
【婴幼儿生活环境(户外安全)】
婴幼儿活动的公共场所,主要包括居住所在地的物业小区、户外活动的公园、动物园、儿童游乐场、购物的商场或超市、就餐的饭店等。带婴幼儿到公共场所时应照顾好婴幼儿,避免意外发生。应做到如下事项:
1、防止失散
在人多拥挤的场合不要让婴幼儿离开育婴员的视线,人多时应拉住婴幼儿的手,避免走失、挤伤。
2、阻止婴幼儿在危险场地嬉戏
阻止婴幼儿在有光滑的地面,台阶、玻璃等材料的场地嬉戏。防止滑倒和被玻璃柜台边角的锐边割伤。
3、阻止婴幼儿攀爬
阻止婴幼儿攀爬自动扶梯和护栏,以防被撞倒、摧伤。
4、安全乘坐运输设备
安全乘坐各类运输设备(如电梯、公共汽车),避免过多的人集中挤在狭小的空间。
5、严禁婴幼儿在水池边逗留
严禁婴幼儿在水池边逗留,以防溺水。教育婴幼儿禁止去危险地带,如泥坑、水井、窑井及粪坑等。
6、不要带婴幼儿逗弄动物
不要带婴幼儿在动物园的禁入标志前玩弄动物。
【婴幼儿生活环境(交通安全)】
1、遵守交通规则
育婴员应手牵手带领婴幼儿行走于人行道上,若在没有人行道的道路上行走时应靠路边行走。通过路口应走人行横道线,不闯红灯。不应单独让婴幼儿独自在马路逗留。
2、行车安全
乘坐四轮机动车时,婴幼儿宜在后排座位上,与成人同坐,并用安全带固定,或使用婴幼儿专用的后向式安全座位,以免刹车时撞伤。
3、乘坐公交车
乘坐公交车时,切勿让婴幼儿的头、手伸出窗口。避免急刹车时突然被撞。
4、乘坐自行车
骑自行车带婴幼儿时,座位应放于成人前面,并双脚固定。
5、乘车服装
在黎明、黄昏及能见度低的雨天或雾天,应给婴幼儿穿上带有反光材料的衣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