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力衰竭的严重程度分级
Ⅰ级:心脏病患者日常活动不受限制,一般活动不引起乏力、呼吸困难等心衰症状。
Ⅱ级:心脏病患者体力活动轻度受限,休息时无自觉症状,一般活动下可出现心衰症状。
Ⅲ级:心脏病患者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制,低于平时一般活动即引起心衰症状。
Ⅳ级:心脏病患者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,休息状态下也存在心衰症状,活动后加重。
一级:日常不受限,一般活动不引起;
二级:轻度受限,一般活动引起;
三级:严重受限,小于一般活动;
四级:不能活动,静息下发生。